2017年12月20日星期三

上海人权捍卫者丁德元不服一审有罪判决已上诉(图)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712月20日,本网获悉:上海人权捍卫者丁德元不服一审有罪判决已经上诉。

丁德元被“寻衅滋事罪”案是在20171212日下午1:30分在浦东新区看守所宣判的,丁德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个月,将于20171223日刑满释放。丁德元不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17128日作出的(2017)沪0115刑初1792号刑事判决书。他已于1217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为自己发声,有其辩护人戴佩清律师代为到邮电局寄上诉状。

上海人权捍卫者丁德元【中国政治犯关注(CPPC编号:00601)】被构陷“妨碍公务罪”案于20171124日上午93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第二法庭开庭。65名上海维权公民当天早上陆续到达浦东法院,但法院只允许约40人进入法庭旁听,其余25人被拒之门外。10多名上海维权公民近日又为丁德元上街举牌呐喊:“丁德元无罪”、“我们和丁德元站在一起”。

庭审中,戴佩清律师坚持为丁德元作无罪辩护。她说等了5个多月仍没有新的证据。

庭审结束时,法院选择性地将参与旁听的任廼俊和程秀兰无任何法律手续关押在浦东新区拘留所11日;陈建芳和徐佩玲也无任何法律手续关押在浦东新区拘留所15日。

本网持续关注丁德元案。

相关报道链接:
上海人权捍卫者丁德元被构陷“妨碍公务罪”案通报

丁德元案的辩护人戴佩清律师控告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惠南法庭白法官剥夺其复制证据的权利

丁德元案辩护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