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2日星期二

上海人权捍卫者丁德元被构陷“妨碍公务罪”案今获刑1年2个月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71212日,本网获悉:上海人权捍卫者丁德元被构陷“妨碍公务罪”案今天下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宣判。丁德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个月,将于20171223日刑满释放。

丁德元不服,坚称自己无罪,强烈抗议浦东新区法院枉法判决,并表示一定要上诉。基督徒戴佩清律师当场帮丁德元写了上诉状。戴佩清律师是信仰基督的基督徒,《圣经》神的话语使她成为一个有正义的人。《圣经》箴言书第31章第89节:“你当为哑巴(或作“不能自辩的”)开口,为一切孤独的伸冤。你当开口按公义判断,为困苦和穷乏的辩屈。”

下午约2时,审判长白艳利把丁德元的判决书交给守候在看守所门外的丁德元的女儿。

上海人权捍卫者陈建芳、郑培培、丁菊英、杨秀亭、孙洪琴、王永凤、刘国芳、周国淮、张平、周荣清、建中、谢金华、徐小妹等在浦东新区看守所门外声援丁德元,呼吁立即无罪释放丁德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