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6日星期一

庆安枪击事件追踪:律师向哈尔滨铁路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已接到回应(图)



(维权网信息员刘云报道)201576日星期一,本网获悉:2015627日徐纯合家属代理律师向哈尔滨铁路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日前接到哈尔滨铁路公安局73日寄来的回应书。要求其继续补充律师执业证书和所在律师事务所的证明材料。

徐纯合案后,其母亲权玉顺等亲属委托谢燕益、李仲伟、刘书庆、袁裕来四位律师代理其对徐纯合案提起行政复议。对此行政复议案进展,本网将持续关注。


附: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权玉顺,女,1934419日出生,朝鲜族,住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丰收乡丰满村,身份证号:232330193404193826,系徐纯合母亲。

申请人:徐湘莲,女,2009220日出生,住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丰收乡丰满村,身份证号:231224200902200047,系徐纯合女儿。法定代理人:权玉顺

申请人:徐恩光,男,201029日出生,住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丰收乡丰满村,身份证号:231224201002090051,系徐纯合长子。法定代理人:权玉顺

申请人:徐恩平,男,2011611日出生,住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丰收乡丰满村,身份证号:23122420110611007X,系徐纯合次子。法定代理人:权玉顺

被申请人:哈尔滨铁路公安局哈尔滨铁路公安处,住所地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72号。
法定代表人:汪发林,处长

复议请求:

1、确认哈尔滨铁路公安局哈尔滨铁路公安处(民警李乐斌)201552日在庆安火车站击毙徐纯合的行为违法;
2、责令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1146920 元,扶养费81421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50万元。

事实与理由:
       
徐纯合(身份证号:232330197003253830)与母亲权玉顺于201552日上午,购买了2张去大连金州的火车票,带着徐纯合的一女两男三个孩子(年龄最大的6岁)准备从庆安火车站去金州探亲。在庆安火车站候车室,因安检人员给申请人村书记打电话拦截徐纯合一家人外出,徐纯合遂与之交涉,并发生争吵,致徐纯合堵住进站门不让其它乘客进入。值勤民警李乐斌(李乐斌系哈尔滨铁路公安局哈尔滨铁路公安处庆安火车站派出所民警)过来将徐纯合控制,反剪其双手到护栏上。旅客进站后,二人又产生冲突,李乐斌到民警室拿出防暴棍对徐纯合头部暴打五六棍,致徐纯合满脸是血,后徐纯合抓住了防暴棍,李乐斌趁机将防暴棍松手,拔枪射击徐纯合心脏,一枪将徐毙命。

上述事实有201555日目击证人大连一学生拍摄的现场视频资料、该学生的录音证言、2015511日现场目击证人电话录音、以及现已经公开的视频、照片、现场勘查报告、尸检报告等证据证实
      
哈尔滨铁路公安局调查结论认为李乐斌整个执法过程及开枪行为并无不当,排除了李乐斌涉嫌犯罪的可能,自然认为其对徐纯合开枪击毙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

申请人认为,徐纯合即便扰乱车站秩序也是一般的治安案件,徐纯合既未抢枪,也没有危及李乐斌和第三人的生命安全,李乐斌开枪击毙徐纯合的行为违反了《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规定。

由于民警李乐斌击毙徐纯合行为系是职务行为,被申请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项目包括:
1、死亡赔偿金1146920元。
2、抚养费814212元。徐纯合妻子李秀芹患有精神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徐有三个孩子,女儿徐湘莲6岁,长子徐恩光5岁,次子徐恩平4岁;母亲权玉顺82岁。
3、精神精神损害抚慰金250万元。徐本家境凄惨,徐的死亡给妻儿老母造成巨大精神伤害,应予支付精神损害慰问金。

综上所述,特提出复议。
   
此致
哈尔滨铁路公安局  
    
申请人:权玉顺

代理律师:谢燕益   李仲伟   刘书庆  袁裕来
2015627

附:证据清单一份  证据清单
 1、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拟证明申请人身份证以及和死者徐纯合的关系;
 2、新闻报道复印件各1份,拟证明李乐斌击毙徐纯合死亡的事实,即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