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2日星期日

南通张亮诉市政府信息公开案开庭 责问市政府“打包拆迁”法律依据何在


(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201548日上午9点,江苏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张亮诉南通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案。该院在开庭前将当事人席位上的显示屏拆除,以免张亮当庭指出笔录与庭审情况不符的尴尬局面。南通中院故意拆除当事人席位上的显示屏,拒绝庭审监督,在全国尚属首列。

早在20094月,南通市人民政府将该市北街小学周边地块拆迁工作打包给崇川区政府实施。2014610日,张亮向南通市政府申请公开该行为的内容和法律依据。实际上是二项政府信息:一是公开记载该行为的内容的文件;二是有关“打包拆迁”的法律依据文件。

南通市政府于2014620日作出了《信息公开答复书》,称:张亮申请公开“南通市人民政府将该市北街小学周边地块拆迁工作打包给崇川区政府实施”的内容和法律依据,需要行政机关对申请内容进行分析、甄别后,对有关信息进行汇总、加工、重新制作后才能答复。故不属于政府信息。

张亮认为,南通市政府将拆迁打包给崇川区政府是现有的文件,市财政局、房管局等行政机关也提到过,不需要进行汇总、加工、重新制作。市政府不是不能公开,而是不敢公开其内容。市政府打包给区政府拆迁,是闻所未闻的奇闻。

“打包拆迁”究竟是否有法律依据呢?这使得南通市政府陷入二难境地。如说无,这等于承认违法拆迁;如说有,却不能指出具体的法律条款。南通政府十分尴尬,只好“醉死不认那壶酒钱”,自丧公信力。

自从南通市政府打包给区政府进行拆迁后,该地区的暴力拆迁愈演愈烈。张亮家被停水、停电;随后,张亮夫妇被打出家门;紧接着张亮家的6间房屋被拆掉3间,留下的3间也是残缺不全,无法居住。崇川区城东街道一不做,二不休,索性建造围墙把张亮家围了起来,致使张亮有家不能回。张亮向房管局举报,但该局不但不处理违法拆迁行为,竟然指责张亮不顾全拆迁大局。为此,张亮提起了行政诉讼,一、二审皆赢,城东街道才为张亮打开了围墙,修了一条路。但好景不长,该街道竟然纵容居民和单位在此周围倾倒垃圾,侵占通往张亮家的道路。

张亮经行政复议后,提起了行政诉讼。再次将南通市政府推上了被告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