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9日星期五

维权人士王凯在广州天河区法院立案被限人身自由




(维权网信息员李峰报道)2014826日,广东维权人士王凯因民事案子到广州天河区法院依法要求立案。法院违法不立案也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王凯当场要求立案庭长接见,并准备用手机拍下法院工作人员渎职不立案不出文书的情况,一法院领导冲出来抢他手机致王凯受伤,后又叫法警将他限制在法院信访办公室至深夜一点多,也不给饮食和水,并将王凯押至拘留所威胁他写悔过书,最后王凯被罚款一千块钱才从拘留所放出来。

王凯认为罚款是非法的,他是去立案,并没有扰乱庭审秩序,第2天他到警方报案,并要求天河区前进路派出所验伤,警方才不得不做笔录,并说他们警方管不了法院的事。网友纷纷将这话在网络上传播,广州警方再约见王凯,要求删贴删微博。

王凯是在广东的维权人土,多年从事劳工维权公民报道与打假维权活动,参与网友发起的声援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煽颠无罪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