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6日星期四

软禁期间陈云飞到省高院交“我不养周强”抗议书被阻(图)




(维权网信息员郑毅报道)925日,沈阳商贩夏俊峰被核准执行死刑后,引起社会各界的极大震惊和强烈抗议。四川异见人士陈云飞于是发起了“我不养周强”的签名行为艺术活动,但在递交抗议书时遭到软禁他的警方的阻止。

2013925日,“夏俊峰案”最高法院死刑复核完毕。结论是:死刑立即执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是周强;2012年,全世界纷纷扬扬的湖南省六四民运劳工维权人士“李旺阳死亡事件”时任湖南省省委书记是周强;2013年,全国众多网友关注的“曾成杰之死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是周强;2013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诽谤信息解释》让16岁少年杨辉无辜入狱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是周强。

鉴于以上种种案例,陈云飞先生认为,周强作为众多案的首长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已属不作为乃至双手血迹斑斑。于是925日他在网上发出准备发起“我不养周强”的签名活动,并愿意承担一切政治责任。

926日,尽管陈先生在住院治疗,尽管在成都警方严密软禁监控下,他仍决定亲自将写有“我不养周强”的抗议书交到省高院,让他们转周强院长。然而,早上8点陈云飞向软禁看守他的警察提出后,再经他们向国保请示,结论是:无论如何今天不能去,因为12届华商大会正在成都召开,为和谐保证。无奈,陈先生只有在他们的监视下做完理疗,步行近5里(从医院到卫生执法大队,再到县政府行政中心)到卫生局反映郫县医院管理混乱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