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3日星期四

河南史春菊行政诉讼案在北京东城法院开庭(图)



(维权网信息员田静民报道)河南省焦作市的上访维权人士史春菊,于2009年5月因和各地访民一起去北京新闻中心参加维权活动,被北京警方行政拘留10天后再刑事拘留30天,后被东城分局撤销了处罚决定,但却未获得任何赔偿,史春菊为此将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告上法庭。613北京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20余名各地维权者得以到法庭旁听。

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在公开开庭庭审理此案时,庭上原告史春菊反复重审自己的诉状在诉讼立案时,被迫做了改动。原本被刑事拘留42天,但北京东城区法院立案庭要求只写11天,否则不予立案。史春菊要求变更原诉讼请求,经合议庭合议后决定待被告重新答辩后择日再开庭审理。

今天的庭审与以往有所不同的是,到场的20余名各地维权者进入法庭参加了旁听。部分旁听人员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