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7日星期日

安徽利辛县政府不履行与郭艳的廉租房协议(图)






(维权网信息员周维林报道)安徽省利辛县城关镇居民郭艳因县政府不履行与她达成的协议中关于廉租房事项,而于530到安徽省政府上访,可省政府信访局仅出具了《来访事项转送告知书》将她上访反映事项转送利辛县信访局,请郭艳到利辛县信访局由该局处理。

据郭艳反映,她的丈夫崔同军于20091120被犯罪嫌疑人用铁叉刺伤,历经多地多家医院医治无效而于201018死亡,经法医鉴定是颅脑损伤导致死亡的。为给崔同军治伤用去费用达四十多万元,这些都是郭艳与家人找亲戚朋友借的,加上因崔同军受伤致死以前购买汽车跑运输而欠的债务20万,债务合计有六十多万。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虽经法院审理判决赔偿638353元,但该犯没有经济能力,没有一分钱的赔偿。而崔同军却有60多岁的父母,3个未成年正读书的孩子,外加一位年近九十高龄的奶奶,家庭一贫如洗,连住房都没有,不仅没能力还钱,连生存都有困难。

为此郭艳多次到政府反映,利辛县委梁书记批示由县政府江淮县长负责解决,梁县长召集有关部门开协调会,形成会议纪要,并于201192由城关镇镇长李琼与郭艳签订协议。协议内容:解决31厅的廉租房一套,将郭艳家四人的低保升为A级,支付救济补贴款20000元。

可如今,廉租房迟迟不予解决,县房管局黄局长对郭艳声称“给谁都不能给你!”郭艳要求他解释原因。黄局长竟然声称“是做两套使用,留着应付检查,然后要卖的。”郭艳称这是欺骗,要求该局履行协议,而房产局竟要求郭艳要二室一厅的廉租房,郭艳因人口原因住不下而不愿意。房产局则称郭艳是“喝死牛血,丁字口”(即不改口的意思)。

郭艳辗转于县政府、信访局、房产局之间却被互相推诿,其中一次竟然被县政府工作人员殴打。到亳州市信访局反映亦无果。在安徽省政府信访局,窗口的工作人员是利辛县信访局的女工作人员,其竟称郭艳是不死心,告到哪里都要回到利辛县解决。

郭艳对本网信息员称,她是被逼无奈才到省政府上访,希望引起政府,使利辛县政府房产局履行协议以解决住房困境。

世界各国普遍都有对刑事案件受害人及家属不能从犯罪分子处获得赔偿时予以救济的制度,郭艳的遭遇就是缺乏该制度下生活陷于困境,而利辛县政府与郭艳达成协议给予郭艳一家救济之举无疑是值得赞许的,可达成协议之后就应该予以履行,此是政府之必须做到的,诚信是人民对政府的起码要求之一,而政府如果做不到对公民的诚信,就难以获得公民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