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4日星期一

陈家寨村民到陕西省政府请愿被抓走

(维权网信息员孙明报道)本网信息员获悉,5月10日上午陕西西安市莲湖区枣园街道办事处陈家寨村村民近百人第三次到陕西省政府上访,结果遭到抓捕,三名村民被抓入派出所,后被关入看守所中,其中一人在家属没有得到任何法律手续情况下被关押。

据村民跟本网信息员反映:当日村民到省政府不久,莲湖区政府官员和枣园街道办事处主任黄建华来了,要求村民回去解决。村民不答应,一定要政府官员当着省政府信访官员和村民的面拿出解决办法来。因为村民几次到市政府、省政府上访,区政府和街道办的官员都表示回去一定解决,把我们骗离后就不见动静了,我们不能再上当了。区政府和街道办的官员一直不作实质性的答复,我们村民忍无可忍之下,涌到省政府大门外东边的人行道上,打起标语,向省政府领导请愿。这天太阳毒得很,中午气温超过摄氏30度,我们在暴晒下又热又渴又饿,不见省政府领导出来见我们。

约在中午2点多,从省政府大门里出来五六十个穿警服的人,撕扯标语,推拉驱赶我们,有几个村民质问这些穿警服的人为什么这样对待我们,警察就把女村民刘爱新、许金凤、任爱玲连拉带扯抓着胳膊腿抬到省政府大门里边去了。被抓的三个村民半小时后被用汽车拉到省政府西边的广场派出所,下午7点多,又被送进了莲湖区看守所。夜里两点多,许金凤、任爱玲被放出来。到11号下午,刘爱新仍被关在看守所,家人没有得到任何形式的拘留通知。11号上午有村民问莲湖区公安分局,分局答复说:不知道这个情况,人不在分局,要我们问看守所。

我们想不通,区政府和街道办的官员骗我们、坑我们,我们到省政府讨公道,为什么省政府也这样对待我们?

我们是西安市莲湖区枣园街道办事处陈家寨的村民。2008年,莲湖区政府对我们村进行“城中村改造”,8月10号开始拆除我们的住房和整个村子,随后给我们建安置房。政府承诺的过渡期为三十个月,本应到2011年2月我们就应该领到安置房,可是直到2012年1月,我们在外苦苦过渡了41个月,超过了11个月,拆迁办才通知我们领房。领房不让我们看房,我们想方设法看了房,全体村民拒绝领房。安置房存在许多严重的问题:

1, 拆迁前政府拆迁办承诺,给我们建三栋安置楼,1栋18层,2栋23层,每层不超过8户。但建成的安置楼只有2栋,每栋32层;这两栋安置楼共四个单元,只有三个单元安置我们村民,每层13户;

2, 拆迁时政府拆迁办出示的安置楼图纸,底部三层是商业经营层,而建成的安置楼底部的商业经营层成了五层。在商业经营层与住宅层之间没有建转换层,致使许多住宅房内出现粗大的立柱,既减少使用面积,又将对居住使用造成诸多不便,这是我们最不能接受的情况;

3, 住房面积严重不够,公摊面积过大。例如我们已知的有的95平方米的套房,只有69平方米,公摊面积高达28%。

4, 由于背着我们私改安置楼建设方案和图纸,减少了安置楼的栋数,增加了层数和每层的户数,致使建成的安置楼房间狭窄,原设计阳台1.5米至1.8米,而建成的安置房最大的阳台只有0.8米,甚至有的大户型根本没有阳台;国家《城市房屋住宅规划规范》、《住宅设计规范》规定,楼距要不少于楼高的0.7倍,而政府给我们建的两栋安置楼高达100米,距离只有20米,致使北楼光线暗、通风差,90%的房屋采不上阳光;

5, 村民和村集体原有13000平方米临街一层的门面房,建成五层商业经营层后,这些门面房要以拆迁办定的“垂直分割”的方法安置,这样,许多原来临街一层的门面房面积,要安置到二至五层。

西安市政府明文规定,安置房建设标准应与商品房建设标准相同,而给我们建成的安置房,与在这块地皮上并列建造的商品房无论从布局、结构、样式、质量等各方面比较,安置房都存在明显的差距。安置楼不是我们村民住几天就凑活过去的事,我们要永久地住下去,这样的安置楼我们能接受吗?改造应该是越改越好,而给我们带来的是越改越吃亏,越改越糟糕!

四五十年来,国家建设,政府征用我们的耕地,补偿金很少,安置工作的村民现大多下岗。我们已经没有耕地了,主要靠出租房屋维生。当初政府要“改造”,拆的都是我们三层五层的新楼,砖与混凝土结构,房子又高又大,铝合金或钢塑窗户,安全防盗门,地面铺瓷砖,外墙贴瓷片。我们大多都是借贷欠债盖起了新房,没住几年,政府又要“改造”,又要拆,只给我们补偿一层二层的面积,超过二层的面积,每平方米补偿的平均价只有400元,而我们建房的成本最低也要每平方米600元。政府借“改造”之名在各个环节侵害村民,仅仅是在安置房上这样坑害村民,近一两年在莲湖区中堡子村、任家庄等村就已经发生过,现在我们也面临这样的问题。

我们村的位置很好,在西安市西部的药厂十字西北角。全村167户大小427口人。村落的占地面积为113亩,政府给我们建安置楼总共只占地12亩,腾出的100多亩政府已经又建起八九栋商品住宅楼,售价每平方米达六七千元,住宅楼底层的商业经营房售价更高,还有四分之一的地皮正在“开发”,建商品住宅楼。政府还不满足,还要在安置房上这样骗我们、坑我们,政府搞“城中村改造”的目的到底是为什么?要把我们坑到什么地步才罢手?

村民 陈晓毅 18602936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