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8日星期五

访民要求旁听毛菊华等人诉朝阳分局案遭拒被抓(图)

众访民与5原告合影

上海5访民原告
(维权网信息员关小令报道)1118上午9,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公开审理上海访民毛菊华、李卫青、杨新民、徐顺福、唐秋荣五原告诉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制作(2011)第47-不存《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一案,部分在京访民,前往朝阳区法院要求旁听时,被朝阳区法院拒绝,并有2位访民被强行绑架到一辆京E45428号面包车上拉走。

今天前去朝阳区法院要求旁听的访民,被法官告知不准进去旁听,有访民就质问不准进去的法官:“既然对外宣称依法公开审理本案,为什么不准我们进去旁听?”法官不答,门口有一警察对着访民拍录,很多访民也拿出手机拍录现场,也对着拍录访民的警察拍摄。这时,从法院大门外走进几位不明身份人,进去就将上海访民毛恒凤扯住胳膊架上一辆面包车上,随后又将周连娟抓住,马上将毛恒凤、周连娟二人带走。有访民认出在法院门口守候的十几个人,都是上海市政府派来的人,他们和十几个警察不断谈话,有访民谴责说,这些非法抓捕要求旁听的访民,在警察眼皮底下公然绑架公民,警察却视而不见,真是警匪一家。被绑架的两访民毛恒凤、周连娟到法庭审理结束后放出。

恢复自由的毛恒凤说:“他们可能得到上级命令才放的我,放我的人说,今天若不放你们,外界马上说你们被绑架失踪。说明他们的违法行为还是怕国内外舆论的谴责,今天也是全国各地几十位访民能够到场共同维权,不惧邪恶的良好开端。”

上海访民毛菊华、李卫青、杨新民、徐顺福、唐秋荣5位访民因201012月来北京上访,返回上海后,上海市公安局各分局对所管辖的以上5位访民,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名为由行政拘留处罚,5位访民向政府申请复议,当地政府向5访民答复处罚依据,是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分局出据(2011)第47-不存《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证据,于是这5位访民将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告上北京朝阳区法院。

今天开庭审理,没有当庭宣判,从被告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的答辩:“经查,我分局并未制作(2011)第47-不存《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经查,我分局于2011615收到申请人徐福顺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我分局经查实并未制作或者获取申请人所述的相关信息,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由此证明,这5位访民收到的(2011)第47-不存《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是伪造的,是陷害访民的假证。

今天前往要求旁听的吉林访民邓志波、赵云侠、刘凤琴、董奎红、刘力,湖北访民郑大靖,安微访民马海玲、杨桂芳、徐思兰、卲华平、孙良芳,上海访民熊小萍(13621966129)、毛恒凤(13901662286)、袁建斌、项文寅、袁国平、陈燕燕、蔡文君、端木家寿、朱萍萍、陆杰、陆福忠、赵玲娣、袁春香、高雪坤、范杰英、伟明、张翠珠、虞春香(13126837260),辽宁访民张福英(18641304885)、赵振甲(13264093757)、吴占玲(13041174906),山东烟台访民曹庆严(18889975218)等人虽未能如愿进入法庭,但都感受到访民们团结守望的精神和维权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