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9日星期三

人权活动家王荔蕻案二审将宣判(图)

(维权网信息员方斌报道)1020日上午830分,人权活动家王荔蕻“寻衅滋事案”将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宣判。

王荔蕻的辩护律师刘晓原由于身在外地无法赶回,可能不能到庭。刘晓原律师对明天的宣判并不乐观,他的推测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刘律师对本网表示:若要公正就会公开开庭宣判,而不是书面宣判。虽然我们都知道王荔蕻无罪,但改判无罪几乎是不可能的。

有维权人士认为:王荔蕻自321日被北京警方从家中带走后三易罪名(刑事拘留罪名“寻衅滋事罪”、逮捕罪名“扰乱交通秩序罪”、起诉罪名又变更回“寻衅滋事罪”),而所谓的福州“三网友案”,如果说当时的围观触犯了法律,当时福州警方就该进行控制并追究相关人的法律责任。然而,事隔一年,却由北京警方抓捕王荔蕻,其用意很明白。今年两会期间,王荔蕻被软禁失去人身自由,在她刚刚获自由后,就不顾身体的病痛,亲自到河南关注看望田喜和王译,这也许让当局意识到,对王荔蕻的威胁、软禁并不能遏制其参与公民行动决心,于是构陷罪名,选择性执法以达到打压的目的。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地址:丰台区左安门外方庄路10第五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