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2日星期二

郧西县访民徐吉英控告法院枉法(图)

 

(维权网信息员关小令报道)412,来自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访民徐吉英进京对郧西县法院、十堰市中级法院枉法裁判不公提出控告,同时反映郧西县政府成立工业园区,非法占有她家两亩承包地,不给一分钱补偿,导致无法生存的问题。

据访民徐吉英控诉,2006426日下午,访民徐吉英和丈夫夏绍祥与邻居李忠禄夫妇为秧田放水问题产生矛盾纠纷,并且双方都互相动手对打,当时李忠禄的妻子肖富荣脱下脚上穿的皮鞋,将打倒在地的丈夫夏绍祥眼部打伤,丈夫一是年龄大,体质弱,身体差;二是手有残疾,将夏绍祥、徐吉英夫妇打伤后,反而恶人先告状,李忠禄在打架后的第5天,到郧西县中医院去治伤,4天出院后,找郧西县司法鉴定所鉴定为轻伤,并以此起诉到郧西县法院,要求追究夏绍祥夫妇刑事和民事赔偿责任。

亊过两年之后,200885,由郧西县法院作出(2008)西刑初字第8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夏绍祥夫妇承担60%的责任,共赔偿李忠禄民事赔偿8850.26元:同时以被告人夏绍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郧西县法院一审判决后,夏绍祥夫妇向十堰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十堰市中院在当事人夏绍祥夫妇还毫不知情下,马上于20081013作出(2008)十刑终字第197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且强调“另查明,原审自诉人李忠禄的户别属非农业家庭户口,原判计算其误工费,伤残赔偿金额并无不当。”

访民徐吉英愤怒道:“法院为了袒护李忠禄,而使我们多赔偿他钱财,竟然将我们知根知底的和我们一样的农民,在计算赔偿标准时,按照城镇非农户口计算,既然李忠禄是非农业家庭户口,那他因田地与我家的矛盾纠纷又是从何而来,法院完全是睁着眼睛说瞎话。法院执法犯法,政府腐败贪官横行,掠夺农民唯一生存土地,高价倒卖,我们这些穷苦百姓实在无法生活下去,告也是死,不告也是难有生活出路,恳求中央领导关心我们的生存,惩治司法败类,惩处政府腐败作恶贪官,特别是郧西县换了一届又一届的贪官问题。”